一、维护本协会的利益,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每半年制定一次半年活动意向表。
三、负责本协会各类活动的策划工作,并形成方案提交秘书处审批。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性质、人员、等级、简要行程或活动项目、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方式、联系人等项目。
四、负责常规户外活动户外部分的组织实施,包括确定领队、分组,当次活动费用结算。
五、每次户外活动前,确定领队人选,一般20人以内设一名领队,20人以上视活动强度及危险度可增设副领队1—2名(领队免收当次活动费)。
六、对领队的要求: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熟悉户外活动,具有较强的户外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活动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由领队决定,包括当次活动的行程安排、食宿、人员调配、编队,当出现意见不统一时,由领队做决定。由领队指派专人收集当次活动的各类信息,包括路线、公里数、行程安排,各休息点及食宿点的地址、位置、电话、联系人、沿路标识等,并于活动后送通联部存档。领队有权拒绝报名者参加超过其能力范围的活动。
七、出行时的车辆以租赁为主。若组织自驾车活动或以自驾车方式出行,则要求参加车辆必须购买保险。本协会组织活动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并以自助方式为主,对参与车辆不负责车损赔偿。
八、 活动期间,由协会租、借的公用装备如发生损坏时,赔偿费用纳入当次活动的公共装备费由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共同负担。由个人租、借的装备如发生损坏时,由租借人负责赔偿。
九、 户外活动带有一定的危险性,本协会组织活动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出行前,由领队敦促每位参加者仔细阅读《活动公约》,并签名确认。
十、 每次活动前向通联部及人力资源部提供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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